涉圍堵校委會 馮敬恩擬認刑毀罪
發布時間: 2016/12/15 11:52
最後更新: 2016/12/15 15:02
港大校委會於今年1月26日決定延遲成立研究港大管治的專組,並遭港大學生圍堵,事後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22歲)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峯琦(21歲)分別被控;案件今開審前,控方指昨日收到辯方通知,馮敬恩擬將會承認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兩罪,控辯雙方現商討同意案情。
代表兩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餘下案件估計將於聖誕節前完結,而本案審期原定預計10天。
案件答辯前,裁判官向4名在庭外等候作供的辯方證人,包括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香港大學醫學院內科學系榮休教授楊紫芝、香港大學副校長蘇彰德及時任校委會成員文灼非,解釋今天將不會進行辯方案情,著他們可先行離開,需要作供時辯方將通知他們到場。
馮敬恩原否認刑事恐嚇、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的交替控罪、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共4罪,李峰琦則否認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
控罪指,馮敬恩於本年1月26日,在薄扶林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正門外,威脅李國章先生會使其人身受損害,意圖令李受驚,及作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相當可能會令社會安寧受破壞,即高呼「唔好俾佢走!唔好俾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
馮亦與其他不知明的人士損壞屬於香港大學的該大樓正門玻璃門門框,及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該大樓;李峯琦則被指控當晚阻止校委紀文鳳送院。